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 注册行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有关部门,商标局:

    风清气正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专项行动,常态化打击商标恶意囤积行为,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落实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部署,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工作新格局,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速推进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2023-06-05
  • 第16676428号“一只酸奶牛”商标无效宣告案

    一、基本案情

      第16676428号“一只酸奶牛”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由成都离岸商务服务中心(即本案原被申请人)提出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第43类备办宴席、咖啡馆等服务上,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后,本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2017年9月28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申请人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准予注册,原被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1日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争议商标转让申请,2018年4月20日经核准转让给梁英(即本案现被申请人)。

      申请人以原被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但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商标代理”服务所属群组;争议商标是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已经造成市场秩序的紊乱,致使真正权利人受到损害为由,根据《商标法》第七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争议商标无效宣告请求。

    0 2023-06-05
  • 第36878950号“姚安娜”商标无效宣告案严厉打击损害公众人物姓名权(包括本名、艺名、译名、别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基本案情
      争议商标:姚安娜
      第36878950号“姚安娜”商标由被申请人郭某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化妆品等商品上。该商标被姚思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即本案申请人一、二)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人一的艺名为“姚安娜”,因与申请人二及任正非的联系备受关注,具有较高知名度。被申请人没有提交关于“姚安娜”一词的合理来源,其还恶意注册姚安娜的英文名“ANNABEL YAO”及拼音“YAOANNA”“YAO ANNA”,具有复制、摹仿申请人一姓名的故意。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化妆品等商品亦是姚安娜代言的产品,易使公众认为与姚安娜密切相关,损害其姓名权。被申请人注册商标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具有抄袭、摹仿他人知名商标的恶意。申请人一、二请求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争议商标无效宣告。
      被申请人辩称:被申请人不认可申请人一的知名度,申请人一企图用申请人二及任正非的影响侵占其商标权益。争议商标经使用具有影响,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具有恶意。

    0 2023-06-05
MORE +